昨天民進黨政府解散《統一促進黨》,內政部所列舉的三個理由,我認為都不成立。
第一個理由說統促黨支持兩岸統一。這個理由荒唐的可笑,如果統促黨支持統一就該解散,那民進黨主張台獨,更應該解散了。現在的憲法不是“統一憲法”嗎?
第二個理由是統促黨協助大陸跨境鎭壓,問題是有証據,有案例嗎?即使有少數個人行為,能據此否定政黨存在的價值嗎?民進黨內有多少人穿逡兩岸,詐騙、吸金、走私、嫖妓,無惡不作,那跨境犯罪的民進黨也該解散了?
第三個理由是統促黨與竹聯幫關係密切,如果這點是成立的,那民進黨與天道盟關係密切,天道盟首任幫主還指陳水扁是精神領袖,所以依此理由類推,民進黨也該解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