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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的典范:叶屋村

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广东省清远市)叶屋村将田地按优劣等次平均分给村民,但也带来了土地管理较为困难、机械化难以推广、生产效率低下、灌溉需求各不相同等弊端。

直到2009年,叶屋村人均纯收入3000元左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整体上没有摆脱贫困。

2009年,叶屋村开了35次户代表会议,讨论如何进行土地整治。最终各家各户达成了八条一致意见,其中最重要的共识就是:

叶屋村的土地归在叶屋村生活的人集体所有,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的孩子要分得土地,故去的老人和嫁出去的闺女要把土地交回集体重新分配,每隔二十年调整一次。推动土地实现连片经营,承包户要负责修好对应的机耕道和灌溉渠等基础设施。

叶屋村从2010年起就做到了农户承包地集中连片,不仅有效解决了土地撂荒和粗放经营问题,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还解决了邻里矛盾、增加了集体积累,一举甩掉了省级贫困村帽子,跨入富裕村行列。

当年村民人均收入超过10000元;2015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超过30000元,人均收入最低的户也超过15000元;每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5万元。四十名左右的青壮年劳动力由原来的外出务工为主,变为在家务农为主。

16户村民购买了小汽车,34户村民建起了楼房,有10户还购买了商品楼房。另一方面,集体钱袋“厚起来”。

有人说南街村,华西村,大寨等是靠工业致富的,全国农村不可能都去搞工业,所以没有普及性。但叶屋村放弃小农经济和分田单干,改变为规模经营,将土地交给集体,成立合作社等措施,没搞工业,一样明显地提高了收入。叶屋经验在清远市,已经得到普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