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撤回IPO,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渔翁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未能逃脱监管的严厉处罚。
近日,江西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实渔翁信息在IPO申报期间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监管部门依法对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开出合计1790万元的罚单。
具体来看: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渔翁信息通过安排资金循环空转虚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商用密码产品业务,以及在客户未真实收到货物,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收和利润总额,甚至在特定报告期内进行反向的利润调节。
具体数据方面,渔翁信息合计虚增营收3758.85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1413.57万元。除此之外,渔翁信息还在2022年1月至6月虚减营收412.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3.36%;虚减利润总额293.05万元,占比高达53.31%。
除了财务造假,渔翁信息还存在隐瞒股权代持的问题。
渔翁信息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刘桂华代他人持有155万股公司股份,代持股份占招股说明书披露总股份的2.8%,而渔翁信息并未在发行文件中如实披露该代持事项,直接导致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权结构、前十大股东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江西证监局认定,对渔翁信息的违法行为,郭刚、刘桂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宪光、房宝龙、张剑飞、李佳艳、刘华伟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郭刚、刘桂华作为实际控制人承担组织、指使责任。
基于此,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渔翁信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郭刚、刘桂华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孙宪光、房宝龙、张剑飞分别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李佳艳、刘华伟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渔翁信息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营商用密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2年12月29日,渔翁信息由西部证券保荐,向上交所递交科创板上市申请,拟募资3.34亿元。
这里插一句,梳理监管行政执法信息可见,渔翁信息此次IPO的上市保荐代表高峰和苏华峰也是早有前科。
2022年8月时,高峰则因保荐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IPO的过程中,履行报告义务不及时,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遭到上市所的监管警示函;而苏华峰则因违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刚刚被江西证监局罚款90万元。
IPO审核期间,上交所曾对渔翁信息下发过两轮审核问询函。若将其此前的问询回复与如今的处罚决定书相对照,不难发现监管层此前问询的诸多问题已直指上述违规行为,但该公司当时均做出了不实回应。
首先关于提前确认收入的问题,监管曾重点质疑“签收单+静默期”验收情形的合理性,以及静默期跨度较大的原因等。而渔翁信息当时坚称,若静默期内客户无异议即视同验收合格,产品控制权已转移,并保证“不存在未签署合同即确认收入的情形”。
其次是关于收入异常增长的监管质疑,渔翁信息在回复中将其归结为“商用密码行业发展前景持续向好”“信创产业政策推动”“品牌效应显现,客户黏性较强”等。
最后关于股权代持的问题,彼时关键就要求该公司回应王晓春与刘桂华股权往来是否涉及代持,而其当时矢口否认,坚称双方转让系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