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很多人把吃不饱饭算到集体化,人民公社头上,这是错误的观点》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你说的那是世外桃源,全中国可能有,但不会有多少家。

就说养猪吧。农民一家一般只养一只。为什么?养猪需要饲料。但按国家规定给的自留地只够种菜吃。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们那里生产队将房前屋后及个人的树的附近都按社员的自有地(而不算是生产队权给的自留地)。但养一头猪还是不容易的。何况各家各户还要将那些地种果蔗——哪是各家各户主要的收入来源。平常日子根本吃不上肉。我们那里到公社解体前除一户人家建了一栋只住一个人,且没有任何其他设施的小房子外,公社化后到公社解体前就没有人建过房子。而在公社解体后几乎一半人家在建房。原因我在《漫谈分田到户》中说了。

人民公社刚开始时强调“一大二公”,给生产造成巨大损失。我中学的同班同学。其家在广西富川县。他的祖辈开始一有空就上山种油茶树。到他们那一代,整个生产队是同一祖先的亲戚。前辈所种的油茶树使每人每年可分百斤油。刚成立人民公社时是办大食堂且以公社为核算单位。那个地方粮食吃完了凭公社调拨单去粮食多的地方领就是了。油吃完了就到他们那个生产队去领。办食堂要烧柴火。他们就将那些油茶树砍了做柴烧。到后来核算单位改成生产队时,每人只能分到四两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