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佘陆洋 (Sheluyang Peng)

纽约市作家

​译此心、殷佩欣 (译) | 文化纵横新媒体

【导读】美国将于11月迎来中期选举,目前民主、共和两党正试图通过操纵选区边界(例如将少数族裔选民稀释或集中到某个选区),来获得选举上的优势。在种族议题再度撕裂美国政坛之时,本文结合思想史与现实政治,深度剖析了当代自由主义种族理论。作者认为,自由主义并非一个关于种族的统一理论体系,在不同历史阶段中,自由主义不断生成、修正并重组种族概念,试图平衡普遍平等原则与差异化治理之间的矛盾。

在经典自由主义阶段,这一矛盾主要表现为哲学层面的普遍主义与制度层面的排他性之间的冲突。以康德等启蒙思想家为代表,一方面在道德哲学中确立人类理性平等的普遍原则,另一方面却在经验人类学与政治现实中构建带有等级差异的种族分类体系,并通过移民法与公民权制度将其固化为政治结构。

进入二十世纪,进步自由主义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治理逻辑,但其形式发生了转化。优生学作为当时主流科学与社会改革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改善社会”的目标转化为对人口质量的科学管理,从而在医学、政策与神学等多重话语支持下,形成了一种以专家知识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模式。尽管这一体系在二战后因伦理危机而瓦解,但其治理结构并未消失,而是以新的知识形式延续下来。

当代自由主义对种族问题的处理,则主要体现为从生物决定论向文化解释与结构分析的转型。种族差异被重新界定为文化差异或是制度性不平等的结果,从而在否认种族本质主义的同时,自由主义继续维持对社会差异的解释权。然而,这一转向也带来新的问题:文化解释在经验上难以穷尽现实复杂性,而结构性种族主义理论则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得到验证。

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更为关键的变化是治理主体的精英化与去民主化趋势。自由主义逐渐依赖专家体系与政策机构来定义种族问题,并通过制度设计进行干预,而普通民众的经验与认知则被视为需要被引导甚至纠正的对象。在信息传播结构变化与社会运动激化的背景下,这种转变使得自由主义合法性的下降,推动民粹主义的兴起。因此,本文揭示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现代政治理性,其在面对差异性与不平等问题时所内含的治理悖论。种族既是其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也是其不断再生产自身合法性的工具。这一悖论构成了理解当代西方政治结构的重要切口。

本文原载《美国事务》(American Affairs)2025年第9卷第4期,由文化纵横新媒体编译,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参考。

文化纵横新媒体·国际观察 

2026年第34期  总第314期

自由主义之后的种族

▍引言

在当代美国的语境中,种族问题是政治争论的核心议题。围绕种族应被忽视还是被持续强调的争论,形成了两种彼此对立的自由主义立场:一种强调色盲自由主义(colorblind),即认为种族差异应在规范层面被消解;另一种则以进步自由主义为代表,强调制度性种族主义的持续存在,主张必须通过不断的讨论来揭示并纠正结构性不平等。然而,这种二元对立的理论框架在解释现实社会时逐渐显露出局限性。无论是种族多样化城市中依然存在的族裔空间隔离,还是日常生活中基于自发选择形成的社群边界,都表明种族关系并不能被简单还原为制度压迫或规范缺失的问题。

与此同时,自由主义对种族问题的解释路径并未停留在观念分歧层面,而是在历史进程中不断生成新的治理体系。从早期启蒙自由主义在哲学与法律层面对种族差异的界定,到进步自由主义借助科学话语对人口进行优化与管理,在自由主义者看来,种族不仅是描述性概念,更成为可治理、可优化的人口分类机制。

进入当代,随着优生学范式的道德崩解与国际政治压力的增强,自由主义逐渐转向以文化解释和结构性分析来理解种族问题。然而,这一转向并未真正消除其内在的矛盾,文化解释难以回应持续存在的经验差异,而结构性种族主义理论则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解释的不可验证性,使得种族问题被纳入精英知识体系之中被再定义与再管理。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治理逻辑逐渐呈现出明显的自上而下特征,与普通民众的经验认知之间产生日益扩大的鸿沟。

在这一背景下,种族问题不再只是自由主义内部的理论分歧,而逐渐演变为其合法性危机的核心来源。在后自由主义时代,种族应被理解为一种需要被忽略的概念,还是一种仍然具有结构性与情感现实性的社会组织原则?

▍自由主义种族观的分裂与现实困境

在当代美国语境中,自由主义关于种族问题的理解并非统一,而是长期处于内在张力之中。作者彭佘陆洋(Sheluyang Peng)以个人经历为引,他在高中写的探讨美国城市种族紧张问题的文章被老师批评,种族之间是平等的。然而在美国纽约著名的史岱文森特高中(Stuyvesant High School) 因亚裔学生过多一直被指控为种族歧视。因此美国社会中存在两种冲突的自由主义种族观,一种认为种族并不重要应重视人人平等,一种则将种族主义视为重要的获取平等的斗争工具。以奥巴马时代为代表的经典自由主义倾向于强调色盲自由主义原则,认为种族差异在规范上不应再构成社会区分,种族主义只是历史遗留问题,现代社会的共识应建立在人人本质相同的理念之上。另一方面,进步自由主义则对这一乐观叙事提出批评,主张制度性种族主义依然深植于美国社会结构之中,因此种族不仅不能被忽视,反而必须被持续强调与讨论。

然而,这种理论层面的分裂难以有效解释现实社会的运作方式。以布鲁克林为例,尽管从统计意义上看该地区具有高度的种族多样性,但在日常生活层面却出现了明显的族裔飞地。哈西德派犹太人、中国移民与西班牙裔移民在空间上彼此邻近,却在社会交往上相互隔离,除非出于经济交换,否则几乎没有实质互动。更重要的是,这种隔离并非由法律或制度强制所导致,而更接近于的自发分离。由此可见,无论是认为种族应当被忽略,还是将种族问题完全归因于制度性压迫,这两种自由主义解释路径都难以充分解释现实中种族关系的复杂性。

进入近十年,种族问题不仅没有随着自由主义规范的推进而缓和,反而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进一步激化。互联网的发展削弱了传统媒体与制度精英对公共言论的控制,使原本被压抑的激进种族论述得以广泛传播。同时,右翼民粹主义的兴起为激进种族主义的表达提供了政治出口,使种族情绪得以重新组织并转化为动员资源。在一系列社会运动与公共事件的推动下,包括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美国暴力执法受害人)和伊琳娜·扎鲁茨卡(Iryna Zarutska,在美公交车上死亡的23岁乌克兰女子)的死亡所引发的全国性抗议,美国的种族关系逐渐滑入新一轮紧张周期。曾经被视为时代进步标志的色盲自由主义,在这一背景下显得愈发脆弱。自由主义内部理论分裂,现实社会持续存在事实性种族隔离,以及近年来种族冲突不断加剧,使得既有的种族解释框架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进一步引出了一个更为根本的思考:在一个可能超越自由主义的政治语境中,种族应当如何被重新理解,其在社会整合与政治动员中的位置又将如何被重新界定?

自由主义的种族构建

一种批判性观点认为,“种族”本身正是自由主义者的产物。启蒙自由主义者需要对奴隶制、殖民化和收入不平等进行辩护,因此发明了种族的概念,将普遍权利限定于特定人群之内,从而在不放弃普遍主义话语的前提下,为不平等提供正当性。

康德的自由主义哲学就是一个例子。在其道德哲学的论述中,康德从理性出发,论证所有人类在本体意义上具有平等的道德地位;然而,在其人类学著作中,他却构建出一套带有等级性的“科学“种族体系,将白人置于顶端,并依次排列其他族群。因此,康德在理论上坚持普遍主义,同时在经验层面为不平等提供解释框架。类似的思路也出现在其他自由主义思想家那里,例如约翰·斯图尔特·米尔为英国在印度殖民统治辩护的论证。往往以文明程度或理性的差异为基础,将非欧洲社会置于需要被引导与治理的位置。

这种思想并未停留在思想层面,而是进一步转化为制度实践。在美国1790年的《归化法》(Naturalization Act of 1790)明确将公民身份限定为自由白人,尽管开国元勋在理论上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在具体制度安排上,他们与当时主流的启蒙自由主义思想保持一致,即认为不同种族在能力与文明程度上存在差异,因此不应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由此可见,经典自由主义通过哲学分类与法律制度的结合,将种族从一种模糊的差异转化为具有现实约束力的政治结构。

然而,自由主义的发展并未止步于此。进入二十世纪,进步自由主义在试图纠正社会不平等的过程中,催生出另一种更为激进的种族治理形式,即优生学运动。与早期自由主义通过排除机制确立种族边界不同,进步自由主义倾向于通过科学与国家干预对人口进行管理与改造。在这一框架下,改善社会的目标逐渐转化为“优化人口质量”,从而为一系列干预措施提供了正当性。

同时,优生学并非边缘思想,而是当时主流进步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支持者包括常春藤高校的学者、医学与科学界的权威人士、主流媒体从业者、知名政治与社会改革者等等,这些人在推动童工立法、公共教育改革与妇女权利扩展的同时,也支持对被视为“不适合”的人群实施绝育,并主张限制来自某些国家的移民。优生学由此获得了科学与道德的双重正当性,并在政策层面产生深远影响,例如1924年美国的《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of 1924)通过国别配额大幅限制移民,被视为优生学运动的重要成果。

除了科学理由外,优生学运动还得到了神学理由的支持,特别是参与社会福音运动的自由派新教牧师。它的追随者将优生学作为解决人类不完美的手段,特别是非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不完美,他们认为他们是维持WASP纯粹基督教的较弱势主体。

这一历史脉络揭示出一个重要的理论张力:自由主义既以普遍平等为核心原则,又在实践中不断生产和重塑种族差异。如果说经典自由主义通过哲学与法律“发明”了种族,那么进步自由主义则通过科学与政策对其进行持续管理与再生产。在这一意义上,自由主义不仅未能超越种族,反而在不同历史阶段以不同形式强化了种族作为社会组织原则的地位。如果自由主义本身既是种族概念的建构者,又是种族治理机制的推动者,那么在一个后自由主义的时代,我们是否可能以不同方式理解种族,抑或只能在其既有逻辑的延伸中继续运作?

自由主义种族治理转型

尽管进步自由主义在种族问题上的具体立场经历了看似彻底的转变,从早期支持优生学到当代强调反种族主义,这种变化在实际上掩盖了一种更深层的连续性,即无论是在方法论、治理逻辑还是最终的社会愿景上,这种变化都是试图通过精英主导与科学知识,对社会进行理性化管理,并试图引导人类走向一种被设想为更加平等与完善的状态。

在二十世纪初,进步主义以当时最具权威性的科学为基础展开其社会改造项目,达尔文主义、孟德尔遗传学以及所谓的“种族科学”都为优生学提供了理论支撑,使其得以将对人口的筛选与控制包装为客观且必要的科学实践。这种科学话语不仅赋予其政策以正当性,也使反对意见被轻易地斥为非理性或情绪化。然而,这一以生物决定论为基础的种族治理模式,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及纳粹大屠杀的发生,迅速丧失了道德与政治上的合法性。与此同时,冷战背景下的国际竞争,苏联对美国种族主义的抨击也使美国自由主义者难以继续为种族不平等辩护。

然而,自由主义者迅速转向新的知识框架,从社会科学的视角以维持其规范承诺与治理能力,尤其是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将人类差异从基因重新解释为文化的产物。这一转变使其能够在否认种族等级的同时,继续保留对社会进行解释与干预的空间。换言之,自由主义不再试图通过改造人种来改善社会,而是转向通过改造文化环境来实现其目标。

然而,当文化解释同样无法充分说明持续存在的种族差异时,进步自由主义进一步发展出结构性种族主义的理论框架,将种族不平等理解为一种无处不在且难以直接观测的制度性力量。这一解释具有不可证伪性:任何种族差异都可以被归因于结构性歧视,而缺乏明确的经验标准来加以验证或否定。无论是在优生学时代还是在当代的反种族主义语境中,问题的定义与解决始终掌握在一个由专家、学者与政策制定者构成的精英阶层手中,他们依赖科学话语来界定社会问题,并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加以干预。例如,当代围绕多元、公平与包容(DEI)的政策实践,本质上延续了这一治理逻辑,即通过行政与制度手段塑造社会结构,以实现预设的平等目标。然而,一方面,自由主义所倡导的色盲自由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并未如其所承诺的那样消除种族不平等,另一方面,现实社会中普通民众并未按照自由主义的规范设想行动,种族认同与群体边界依然在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这一背景下,自由主义逐渐将问题归因于大众本身,认为其缺乏理解多元价值与实现种族平等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的自上而下管理。这一转向标志着自由主义进入一种“后民主”的形态,即在形式上维持民主原则的同时,在实践中依赖精英阶层对社会进行更深层次的引导与规训。然而,随着自由主义在种族问题上反复未能兑现其规范承诺,普通民众对其信任逐渐减弱。在这种信任危机之中,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回应逐渐兴起。

民粹主义时代的种族

如果自由主义因长期未能有效回应种族问题而逐渐丧失其合法性,那么在后自由主义语境中,种族将以何种方式被重新理解与组织,便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以德尼恩(Patrick Deneen)为例,他在《政权变革》(Regime Change)中批评自由主义精英对“被认为持种族错误立场者”的敌对态度,但这种批评并不意味着对种族主义的认可。相反,他将种族主义视为现代西方社会的结构性弊病,并强调当代管理阶级往往通过种族议题作为政治“楔子”,削弱并瓦解工人阶级内部的种族团结。

基于这一判断,德尼恩提出一种替代性的政治想象,即推动一个“多种族、多民族的工人阶级”的逐步形成,使其能够成为对抗自由主义精英阶层的政治力量。在这一框架中,种族不再被视为核心政治划分,即将种族问题归结为阶级统治结构的副产品。然而,这一论述同时也必须在道德层面进行自我限定。例如,德尼恩在批判多元、公平与包容项目时,也明确表示,他并不否认对种族平等的基本承诺,以及对历史上被边缘化群体的正当尊重。

进一步来看,将种族还原为阶级变量的观点存在一个问题:它在逻辑上可能与自由主义的某些基本前提产生重叠。若种族最终被视为无关紧要,则后自由主义实际上可能重新复制了自由主义关于理性个体平等的前提,即认为人们在本质上并无根本差异,因此种族不应构成政治或社会分析的核心变量。然而,这一前提忽略了种族作为一种历史性、文化性与制度性结构的独立存在。

事实上,种族更接近一种形成于自由主义之前的社会身份,源自经济结构,历史经验与文化延续。例如,非裔美国人作为奴隶制历史的后裔群体,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文化与身份认同,这种身份无法被简单还原为阶级。即使在社会经济条件趋于平等之后,种族身份仍然在个体认同中保持高度重要性。相关经验研究也表明,高学历的非裔美国人往往比工人阶级非裔美国人更强调种族身份的重要性,这说明种族认同具有相对独立于经济结构的持续性。

相关研究指出,许多欧洲民众之所以能够接受诸如“大替换”(Great Replacement)之类的叙事,前提在于他们将民族国家想象为一个具有同质性的想象共同体,并将种族与民族认同紧密绑定,从而成为当代民粹主义的重要驱动力。

在这一背景下,自由主义常常将种族视为一种社会建构,这种推理混淆了描述性与规范性。即便种族确实是一种历史建构,这并不意味着它在现实社会中不具有真实的政治与情感效力。正如语言与国家边界一样,其建构性并不削弱其结构性后果。因此,强化国家层面的共同身份认同,并不必然加剧种族冲突,反而可能在某些情境下削弱种族对立。以美国为例,二战时期尽管军队仍处于种族隔离状态,但士兵们在统一的国家框架下共同作战,这种共同体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战后军队的去种族隔离进程。这表明,当国家提供足够强的根植于文化而不是民族的叙事时,种族差异可以在更高层级的政治身份中被部分重新组织。

基于此,一种可能的后自由主义路径并非否认种族的存在,而是尝试发展一种文化民族主义的整合框架,即在承认多族群历史构成的基础上,将不同种族群体纳入同一国家叙事之中,使其不再被视为彼此竞争的多元单元,而是同一历史与政治共同体的不同组成部分。这种理解既不同于强调抽象原则的公民民族主义,也不同于以血缘或排他性为基础的种族民族主义,而是一种更具历史延续性的国家认同建构方式。在这一意义上,当代美国国家机器内部的多种族构成,例如移民执法机构中的多元族裔人员,也被视为这种整合性民族结构的现实体现。它表明,即使在本土主义政治话语中,实际运作的国家机制也往往呈现出高度多元化的特征,从而使种族身份与政治立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而非简单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