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香港证监会发出经修订的通函,旨在优化认可杠杆及逆向产品的监管框架,让产品提供者能够更灵活地管理其产品,同时提醒投资者该等产品作为单日交易工具的特性。香港杠杆及反向产品(L&I产品)市场自2026年初以来显着增长,主要受股杠杆及反向产品(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迅速发展所带动。证监会规定其容量高度受市场状况变化影响的杠杆及逆向产品,须采用灵活杠杆结构。在此结构下,杠杆相应倍数可在现有上限(即杠杆产品为2倍,逆向产品为-2倍)内每日调整。产品提供者在必要时可调整该等产值品的目标杠杆倍数,从而在高交易量期间有较大空间管理产品。该等产品于下一交易日的杠杆倍数将于每日收市后披露。杠杆倍数每日的潜在调整,亦有助加深投资者对杠杆及反向产品属单日产品的认识,提醒投资者该等产品并不适合持有超过一日。

近期优化措施采取了平衡的方针,通过每日披露目标杠杆倍数,并在市场环境快速变化时减低出现明显跟踪风险程度,有助支持杠杆及逆向产品在不同市况下的小区运作,亦维持该等产品作为投资者的单日交易和对冲工具的成果。

为提高透明度,证监会亦规定杠杆及逆向产品提供者须于每日收市后,在其产品网站及香港交易所网站公布下一交易日的目标杠杆倍数,其产品名称亦应同时反映灵活杠杆特点及最大杠杆倍数。